身在公門好修行?還是好造孽?

文生當醫生時,就在花蓮的衛生所服務,因為地處偏遠,年輕人都外出,留下來的都是老弱婦孺。文生心地善良,又有耐心,很多人都來看診,經濟狀況不好的,文生還自掏腰包墊付醫藥費,兩年下來,文生就墊付了九萬多。

有些病患是老人家,沒有公車,只能搭計程車,車資要400元,實在太貴,他們只能忍著肚子痛、感冒…,忍無可忍,再去看病,想一次拿多一點的藥,可是健保局又很苛,不能一次開立多種藥,老人家拜託:「我真的沒有錢再請計程車,請你開藥給我好不好?我兒子都上台北,可是我身體真的很不舒服,求求你了!」其他同事,都是無情地拒絕,文生於心不忍,就幫病患連開兩天的日期,讓老人家拿到藥。文生兩年間就看了4萬人次,其中有21次就是虛報第二天看診。

法務部怕廉政署沒有績效,將這個案件移到台北偵辦。廉政官懷疑文生虛報21次是為了詐領1萬多元的費用。廉政官訊問文生時,將營幕關閉,律師請廉政官開啟營幕後,營幕寫著「…上開不實的病歷,是我填寫據以向健保局詐領健保費之用…」。

律師:「被告沒有這樣講,請你刪除」。

廉政官:「你給我坐到角落去」

律師:「請問刑事訴訟法那一條規定我要坐到角落去?你找出來,我就坐到角落去。」

文生又提出答辯,一連講了兩次,廉政官裝傻,不肯打在筆錄上。

律師:「廉政官,抱歉!剛剛被告所說的,好像漏打,是否麻煩你們補上去?」

廉政官:「我警告你,你不要教你的被告怎麼說。」

律師:「請你調錄音帶,看是他講了兩次,你故意不寫,還是我教他,你現在不調,上了法院,還是調得出來。」

之後,廉政官一再罵文生,律師請廉政官態度溫和一些,廉政官還是一樣兇狠。

律師提醒文生:從現在開始行使緘默權,不要回答任何問題。廉政官只好讓文生先離開。文生離開後,律師告訴他,廉政官要績效,想要用貪污罪來辦你,那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,我們自己寫書狀跟檢察官自首,最多只是偽造文書罪。檢察官後來開庭時問律師:「你應該知道叫被告行使緘默權,不見得對他有利。」

律師:這是我擔任律師多年以來,第一件行使緘默權的案件,接著把當天跟廉政官衝突的經過情形告訴檢察官。檢察官:「難怪他們一直叫我用貪污治罪條例的十年重罪來起訴被告。我看了你的狀紙,我也相信「我自己都拿了9萬多元來補貼醫藥費,怎麼可能去貪污那1萬元」,但是被告恐怕有偽造文書的問題,是否願意認罪?認罪的話,可以捐款6萬元後緩起訴結案。」

律師告訴被告:雖然我們可以爭執是否構成偽造文書,但要是你之後遇到不好的檢察官、法官,用貪污罪來辦你,就算你最後判無罪,恐怕也是三、四年後的事了,我們還是認掉了。文生無奈選擇認罪。

故事的結局:文生辭掉公職,轉去私人醫院上班,現在領著高薪,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,但是花蓮卻失去了一位好醫生,這就是廉政官身在公門的「好修行」嗎?

澎湖前縣長高植澎也因為在擔任衛生所醫師期間,因為廠商捐了5000元作為衛生所的尾牙獎金,當時檢察長黃世銘也是大動作偵辦,將高植澎連同七個護士一起用貪污罪起訴,其中一個護士不堪被誣陷,跳樓自殺身亡,一個護士不堪長期訟累,罹癌身亡。十年後,貪污部分全部獲判無罪,但高植澎已因本案而下台,兩個護士也已經死了。

尾聲:檢察長一路高昇至檢察總長,但女兒後來也因憂鬱症自殺身亡,女兒何其無辜!護士又何其無辜!貴為全國最高的檢察總長又如何?最終還是因洩密被判刑離職、退休!司法未必會還我們公道,但老天爺會的,執法者慎之!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劍無鋒律師事務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