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非是神,否則,沒有律師可以保證每件案子都會勝訴。

重要的是:可以勝訴的案件,要盡力替當事人捍衛權利,爭取勝利。明知勝訴機會不大的案件,也要據實告知,絶不為了賺取律師費,而欺騙當事人,損害當事人的權益,讓當事人可以再徵詢其他律師的意見,說不定有其他更高明的律師可以替當事人打贏官司。

(神醫可以藥到病除,庸醫可以藥到命除,醫師如果沒有把握,就不要輕易動刀,以免傷害到病人,律師也應該如此。)

如果當事人再徵詢其他律師意見後,也同樣沒有勝訴的把握,而當事人也願意委託本所處理的案件,也必當盡心替當事人敗中求勝。(例如:原本可能判賠一千萬元,能够爭取到只賠三百萬元;或原本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爭取到只判六個月),替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。

感謝信任本所而委託處理案件的所有當事人,本所也會盡心盡力在法庭上奮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