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】阿狗開著貨車,行經蘇花公路時,貨車就突然衝撞山壁,貨車一下就爆炸起火燃燒,消防隊到場搶救時,阿狗已不幸身亡。阿狗死亡後,家屬分別向三家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險的理賠,保險公司認為阿狗短時間內分別向三家保險公司投保,而且每一家投保的金額又高達一千萬元,懷疑有保險詐欺,因此,拒絕理賠。到底本案是阿狗意外死亡?還是故意詐保?法院如何認定?

【解析】所謂意外保險,就是保障萬一遇到外在事故(意外事故)而造成傷害或死亡時,由保險公司理賠一定的保險金,以保障後續的醫療費用或其他損失。本案如果阿狗是意外死亡,那麼,就符合意外保險的要件,保險公司當然應該理賠。如果不是意外死亡,而是阿狗故意自殺,以便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話,那麼就是保險詐欺,保險公司當然不用理賠。

那本案如何判斷是「意外死亡」或「保險詐欺」?阿狗都已經死了,難道就無從查起嗎?那也未必!本案經過查證:阿狗生前積欠大筆債務,也向地下錢莊借錢,一直被逼債,阿狗的經濟狀況很不好,卻在案發前一個月,向三家保險公司各投保了一千萬元的意外險,這樣看起來,似乎有犯罪的動機,但不能單憑這樣的動機就直接推論:這一定是保險詐欺。後來,經過消防隊的採證及鑑定發現:阿狗所開的貨車,起火點的位置是在駕駛座,在駕駛座下方發現大量的汽油燃燒過的痕跡,而且在座位底下也發現打火機,但是阿狗的貨車是柴油車,柴油車的駕駛座上怎麼會放置大量的汽油,這顯然就有問題了。

另外,檢警雖然找不到阿狗有寫任何的遺書(阿狗如果是要詐領保險金,當然不可能留下遺書,否則,就是自殺,保險公司就不用理賠,阿狗一定領不到保險金),可是,阿狗在案發前一天發給地下錢莊的簡訊:「所有的事,你們針對我就好,不要再找我家人的麻煩,這一筆錢我死後一定會還給你們,只是要給我一點時間處理!」

從這些事證,應該足以判斷阿狗的案件顯然是自殺,而不是意外死亡。因此,在民事上,保險公司不需理賠保險金。

至於刑事部分:因為阿狗已經死亡,檢察官就算簽分出來,也只能做不起訴處分。而阿狗的家屬去申請保險理賠,是不是會構成詐欺罪?那要看家屬是不是知道阿狗故意自殺詐保,知道的話,要去申請理賠,當然構成詐欺罪。如果不知道的話,也不會構成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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